長者健康中心收費

有關長者健康服務的收費如下(自2021年12月13日起):

  1. 凡年滿65歲及符合下列類別的人士可繳符合資格人士應付的費用:
    1. 持有根據《人事登記條例》(第177章)所簽發香港身份證的人士,但若該人士是憑藉其已獲入境或逗留准許而獲簽發香港身份證,而該准許已經逾期或不再有效則除外;或
    2. 衞生署署長認可的其他人士。

  2. 上述類別以外年滿65歲的人士,須繳非符合資格 人士應付的費用。衞生署署長可決定顧客須繳符合資格或非符合資格人士的費用。
  3. 衞生署署長可要求顧客繳交按金,其數額約等於其應付的全部或部分費用
  4. 除在指定情況下或經衞生署署長同意,所有指定的收費均須預先繳付,或在衞生署署長要求下繳付。
  5. 衞生署署長對於其轄下醫療機構,或政府機構以外的顧問醫生或醫生所提供服務而收取的全部或部分費用,均可酌情豁免、減收或發還。
  6. 符合資格人士的收費:
  7. 收費($)
    每名在長者健康中心登記接受健康檢查(不包括乳房 X 光造影檢查)及促進健康服務的人士須繳付的年費 110元
    每次接受乳房 X 光造影檢查 225元
    每次接受治療 50元
    每次接受注射及敷藥 19元

    注:上述(c)項的收費包括有關的配藥、X光檢驗 [(b)項的乳房 X 光造影檢查除外] 及化驗費用。


  8. 非符合資格人士的收費:
  9. 收費($)
    每名在長者健康中心登記接受健康檢查(不包括乳房 X 光造影檢查)及促進健康服務的人士須繳付的年費 770元
    每次接受乳房 X 光造影檢查 510元
    每次接受治療 335元
    每次接受注射及敷藥 100元

    注:上述(c)項的收費包括有關的配藥、X光檢驗 [(b)項的乳房 X 光造影檢查除外] 及化驗費用。



如屬領取綜援或持有效醫療費減免證書的人士可獲豁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