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健康中心收费

有关长者健康服务的收费如下(自2021年12月13日起):

  1. 凡年满65岁及符合下列类别的人士可缴符合资格人士应付的费用:
    1. 持有根据《人事登记条例》(第177章)所签发香港身份证的人士,但若该人士是凭借其已获入境或逗留准许而获签发香港身份证,而该准许已经逾期或不再有效则除外;或
    2. 卫生署署长认可的其他人士。

  2. 上述类别以外年满65岁的人士,须缴非符合资格 人士应付的费用。卫生署署长可决定顾客须缴符合资格或非符合资格人士的费用。
  3. 卫生署署长可要求顾客缴交按金,其数额约等于其应付的全部或部分费用
  4. 除在指定情况下或经卫生署署长同意,所有指定的收费均须预先缴付,或在卫生署署长要求下缴付。
  5. 卫生署署长对于其辖下医疗机构,或政府机构以外的顾问医生或医生所提供服务而收取的全部或部分费用,均可酌情豁免、减收或发还。
  6. 符合资格人士的收费:
  7. 收费($)
    每名在长者健康中心登记接受健康检查(不包括乳房 X 光造影检查)及促进健康服务的人士须缴付的年费 110元
    每次接受乳房 X 光造影检查 225元
    每次接受治疗 50元
    每次接受注射及敷药 19元

    注:上述(c)项的收费包括有关的配药、X光检验 [(b)项的乳房 X 光造影检查除外] 及化验费用。


  8. 非符合资格人士的收费:
  9. 收费($)
    每名在长者健康中心登记接受健康检查(不包括乳房 X 光造影检查)及促进健康服务的人士须缴付的年费 770元
    每次接受乳房 X 光造影检查 510元
    每次接受治疗 335元
    每次接受注射及敷药 100元

    注:上述(c)项的收费包括有关的配药、X光检验 [(b)项的乳房 X 光造影检查除外] 及化验费用。



如属领取综援或持有效医疗费减免证书的人士可获豁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