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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健康專訊

第49期

個案分享

善用長者醫療券

年滿65歲並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或入境事務處發出的《豁免登記證明書》的長者,即符合資格使用醫療券。

現時,每名合資格長者每年可獲發2,000元的醫療券金額,而他們每人戶口可累積的醫療券金額上限為5,000元。醫療券可用於治療性、康復性和預防性的護理服務。

醫療券透過電子平台發放及使用,長者無需預先登記或領取醫療券。長者如要使用醫療券,只需:

  1. 向參與醫療券計劃的服務提供者(其診所或服務處貼有計劃標誌)出示其有效香港身份證或《豁免登記證明書》;及
  2. 在親身接受醫療服務後,簽署同意書確認要使用的醫療券金額。

儘管醫療券方便使用,但長者在接受服務前應先清楚了解收費,以免超出預算,並在簽署醫療券同意書時核對清楚同意書上的內容。以下是一個有關服務收費的個案分享和長者需要注意的事項,以及精明使用醫療券的實用貼士。

個案分享和注意事項

  • 黄女士長期受腰骨痛困擾,某天她看了報章上的廣告聲稱陳大文醫師是治療腰骨痛的聖手,有獨門的醫治秘方,在服務推廣期間免收診金,長者可以使用醫療券來支付藥費,於是黄女士便前往該診所求醫。
  • 在登記看診時,黄女士出示了身份證,並向登記處職員表示以醫療券支付收費。
    注意事項:
    應該先了解服務收費,才示意使用醫療券。
  • 在進入診症室時,黄女士注意到診症室門口沒有顯示醫師姓名,而房間內只有一位男士,黄女士估計他便是陳大文醫師。
    注意事項:
    接受服務前,應該先確認服務提供者姓名及他是否已參與計劃。
  • 醫師於診症後開出每劑1000元,共三劑的中藥,並要求黄女士於三日後再到診所覆診。
    注意事項:
    應與醫師詳細商討,了解治療方案,包括藥物的功能效用、療程需持續多久、每次所需費用、有否其他治療方案的選擇等。若對治療方案及/或收費仍存有疑問,不妨先與家人商討後才決定是否接受治療。
  • 黄女士表示同意藥物的收費後,診所職員講解藥物的使用方法,並要求黄女士簽署醫療券同意書。黄女士發現同意書上並無顯示她同意使用的醫療券金額,向職員查詢。在職員填回金額後,黄女士便簽署同意書,並取回醫療券使用記錄。
    注意事項:
    切勿簽署沒有註明要使用的醫療券金額的同意書,並保留使用記錄以作日後參考。

實用貼士

1. 如何精明使用醫療券

  • 若屬首次向該醫療服務提供者求診或有任何疑問(包括服務收費),應先詢問清楚,才決定是否接受服務。
  • 如親友曾經接受該醫療服務提供者所提供的服務,可以先向他們了解情況。
  • 如有需要,可由親友陪同求診。
  • 若認為收費偏高,應先考慮清楚或找家人商量是否值得接受該項服務;也可詢問有沒有其他不同收費的醫療方案作選擇。
  • 當你準備使用醫療券支付大金額收費時,要小心衡量利弊,例如一次過用盡戶口內所有醫療券金額,你便不能在該曆年餘下的日子以醫療券支付其他醫療服務收費。
  • 請謹記,你可全權決定使用醫療券與否及每次使用醫療券的金額。

2. 查詢服務收費技巧

  • 在查詢時,無需預先告知醫療服務提供者自己準備使用醫療券。
  • 問清楚大約服務收費和所包括的服務範圍,例如收費是否包括診金和藥物。
  • 與醫療服務提供者確認如使用醫療券,收費是否相同。
  • 無論使用醫療券與否,都不應該影響收費。若收費有差異,應要求醫療服務提供者解釋。

3. 醫療券計劃投訴途徑

  • 如懷疑參與計劃的醫療服務提供者違反長者醫療券計劃的規定,可透過電話(2838 2311)、電郵(hcvu@dh.gov.hk)、傳真(3582 4115)或郵寄(香港中環九如坊一號中區健康院一樓)向衞生署提供相關資料及詳情。